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06-26   浏览次数:735

第七章  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

 

第二十六条  接收新党员入党,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做出决议。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主持,会议程序为:

1.宣布会议内容和主要议程。

2.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出席和实际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如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超过支部正式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二,则宣布支部大会开始。

3.宣读《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的前七页内容。

4.介绍人介绍情况。入党介绍人认真负责地向支部大会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以及培养教育过程、优缺点,并表明对其能否入党的意见。

5.支委会报告审查意见。支部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入党人的综合审查意见。

6.党员讨论。与会全体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与会党员发言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发展对象的优点、缺点,帮助发展对象正确认识自己,特别是目前存在的不足,应给予明确指出,有些问题可以要求发展对象或支部给予解答。

7.发展对象表态。发展对象针对党员的评议意见谈自己的感想。

8.表决。参加支部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党员对是否接收发展对象为中共预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9.支部大会决议。对表决通过者宣读支部大会决议(草案),与会党员对决议(草案)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决议内容经修改无异议后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对表决未通过者由主持人宣布作为发展对象继续进行培养考察。

10.上级领导或组织员讲话。

党支部也可以在会议最后安排列席的积极分子代表发言谈感想。

第二十七条  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既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也要重视党员再教育工作。因此,没有特殊情况,党员一般都应出席支部大会。主持人报告应出席和实际出席会议的党员人数的同时,应对未出席会议党员的情况进行说明。对无故缺席者要记录在案,会后支部书记要调查情况,提出批评。

2.党员讨论是会议的重点,主持人要给出足够的讨论时间,要掌握会议节奏,调动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把发展对象的优点和不足议透。当然,讨论时间也不宜过长,一般掌握在1530分钟为宜。

3.发展对象和支部对党员提出的问题应予以解答,如某些问题尚未弄清,可暂时休会,待查清事实后继续开会。

4.接收新党员大会表决时,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退席。

5.支部大会一次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一般一次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以不超过五人为宜。

6.负责本支部党建工作的组织员一般应出席支部大会,组织员因故不能出席的,需请示主管负责人派他人参加。

第二十八条  做好支部大会记录,内容包括:

1.时间、地点、内容、会议主持人和记录人。

2.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缺席党员人数和原因、发展对象和列席会议人员。

3.会议发言情况。

4.表决结果。

5.有何不同意见。

6.支部大会决议。

第二十九条  党支部要及时将党员大会通过的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主要内容是:

1.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基本评价(包括优点和缺点)。

2.支部大会表决情况及是否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意见。写明应到和实到党员数,其中有表决权的党员数,采用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即同意、不同意、弃权的党员数。

3.署明党支部全称,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填写年、月、日。

第三十条  党支部在履行完入党手续后,应在一周内将发展对象的全部材料及支部大会的记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