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星助学金管理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04   浏览次数:179

一、总则

为了支持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向社会培养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级人才,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子完成学业,激励在校学生立志航天、献身国防,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从2008年起,每年向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提供“中国卫星助学金30元,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计划提供5年。

 

二、奖励范围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二、三、四年级本科生。

 

三、申报条件

学生申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目的正确,态度端正,积极进取;
5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6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四、奖励标准

中国卫星助学金分为两等,一等每人5000/年,每年奖励资助20人;二等每人2000/年,每年奖励100人。

     

五、管理程序

1、中国卫星助学金按学年评审,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每年9月份开始受理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中国卫星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各院系组织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初审,并将初审名单公示一周。

3、各院系在初审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

4、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将审核无误的名单报送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审定。

5、每年秋季学期,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邀请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来校参加发放仪式。


本办法解释权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