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突出贡献及创新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8-04   浏览次数:181

(一)创新奖学金

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那些有创造思想和创造行为的大学生。创新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创新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不设固定比例和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但一次评定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一等奖学金为2000元;二等奖学金为1000元;三等奖学金为500元。

2评选条件(具备一条即可)

1)科技作品入选“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省级竞赛;

2)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国内有影响的报刊上发表文章(第一作者);

3)独立完成或部分独立完成的科研项目,获校级奖励或有两名教师推荐;

4)研究开发的产品获得国家专利并已受理(已经参加上一年度创新奖评审的项目和专利不能重复参评)

5)创作出内容健康、深受学生喜爱的校园原创歌曲;

6)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7)其他(经有关部门认定为有较好突出业绩)。

3、评选办法

学生本人申报,院系核实后推荐,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申报该项奖学金时,需附有关证明材料。评委会组成:科研、教务、团委、学工处,评审出最后结果。

(二)突出贡献奖学金

 突出贡献奖学金用于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大学生。突出贡献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突出贡献奖学金分为三等,一般不设固定比例和名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但一次评定总金额不超过3万元。一等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奖学金为500元;三等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代表学校参加省级比赛取得突出成绩或在其他方面为学校争得荣誉。

3.评选办法

学生本人申请,院系核实后推荐,有关部门证明,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