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请各班级按照《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做好2012――2013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要求:1、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需要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不需要家长签字和民政部门盖章)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推荐档次处填写认定情况,班长签字) 2、生活委员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电子版),电子版打印出来请班主任签字,上报电子版和有班主任签字的打印版。 3、上报材料:班级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的表格和认定汇总表(打印版和电子版)。 4、上报时间:2012年8月28日。 5、上交地点:辅导员办公室。 点击下载家庭贫困学生认定办法.doc 点击下载家庭贫困学生认定表格.doc 点击下载贫困生认定比例.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