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2013年5月―2014年5月门诊医疗报销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05   浏览次数:136

各院系:

   根据威人社办发E2010J79号“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和管理的意见”文件通知。我校于20145月开始为我校全体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报销门诊药费。具体办法如下:

  以院系为单位将患病同学的报销单据收齐,统计报销同学的名单、金额。将统计资料的打印版2份加盖院系公章连同电子版及报销单据一并上交校医院医保办。截止日期为514日,联系电话:5687650。 联系人:刘大夫

报销所需材料:

1、 详细记录病情、用药情况的门诊病历。

2、 医院正规发票原件 (必须为威海市医保定点医院机打发票)。

3、 药费清单。

4、 化验检查、X线检查等各项检查报告单。

注意事项:

1、药费发票后必须贴有药费小票清单,用以说明所用药物名称,是否为医保用药。否则发票因无法确认所开药物是否为医保用药而无效作废。

2、所交材料一律不退,门诊病历及化验检查、X线检查等各项检查报告单。如需保留原件,请提交复印件。

3、本次为门诊报销,住院费用不在报销范围。请不要上交住院收据。

报销日期限定:

20135月起至2014514日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报销金额限定:

根据市医保局规定,年费用为100元以下者不报,即100元以上者才能报销,100元为过桥费。一年中可报销的最高限额为5000元。报销比例为60%。例如200元门诊费用,报销金额为(200元―100元)60%=60元。所报医疗费将于627日打入学生一卡通。

统计表格下载点击下载学生门诊报销表格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学生门诊报销表格Microsoft Excel 工作表.xls

 

总务保卫处医保办

2014/5/4

附:威海市定点医院名单:

三级医院:威海市立医院、威海市妇女儿童医院、威海市中医院、四O四医院。

二级医院: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威海卫医院、威海口腔医院、威海职工医院、威海金海湾医院、威海市立医院高区分院、光华医院、威海市海大骨伤专科医院、。

一级医院:羊亭镇中心卫生院、威海市草庙子医院、孙家疃卫生院、张村镇卫生院、温泉镇卫生院、威海市桥头医院、崮山镇中心卫生院、泊于镇卫生院、初村镇卫生院、威海市迪沙糖尿病医院、环翠区妇幼保健院、文登市汪疃中心卫生院、苘山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