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申请:2014年10月1日――2014年10月8日
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语言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格》或《语言学院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格》
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请首先下载并仔细阅读 《评选程序及名额》即本文章。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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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学习成绩优秀,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优先获得:(一)双亲去世、单亲或父母残疾的学生。 (二)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优抚对象的学生。(三)来自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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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上午10:30之前将申请表打印版(1份)交到B楼大厅辅导员信箱;申请表电子版也需要在此时间之前发回学院公邮yywxxy@126.com。
二、联评形式
1、国家奖学金:由申请的同学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自我展示,限时三分钟,展示内容不限。展示所需PPT请于10月8日上午10:30前发至公邮,且不能再修改。所有评委根据该同学展示进行投票。
2、励志奖学金:申请同学无需制作PPT,也无需到达联评会场,但务必在申请表上将自身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情况描述尽量详细。联评会上由申请同学班主任现场对该同学情况作出详细说明,评委根据班主任描述情况进行投票。
三、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2014年10月9日晚上7:00
1、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各专业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辅导员以及及班主任代表组成。
2、评审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
3、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务必于2014年10月9日晚6:45到B315会议室等待,进行国奖评选展示。
4、评审成绩的计算:最终成绩=本年度综合素质考评成绩*90%+评委投票(每得一票记1分)。
5、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评委投票得票高的排名靠前。
四、学院公示:2014年10月10日――10月14日
五、名额分配
专业 | 英语 | 朝鲜语 | 汉语言文学 | 总人数 |
总人数 (二、三、四年级) | 119 | 50 | 46 | 215 |
国家奖学金 | 2 | 1 | 1 | 4 |
励志奖学金 | 5 | 2 | 2 | 9 |
另附:综合素质考评及学习成绩参考
综合素质考评成绩点击下载语言文学学院2013―2014学年综合素质考评平均成绩及排名.xlsx
学习成绩点击下载语言文学学院2013-2014学年度学习平均成绩及排名.xlsx
语言文学学院
201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