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六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张凯  发布时间:2020-06-08   浏览次数:772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号)要求(见附件1),现将院内选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大赛总体安排

第六届大赛将举办1+6”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包括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职教赛道和萌芽赛道。“6” 6 项同期活动,包括智闯未来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智创未来”全球创新创业成果展、“智绘未来”世界湾区高等教育峰会、智联未来全球独角兽企业尖峰论坛、智享未来全球青年学术大咖面对面以及“智投未来”投融资竞标会。

三、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 1000 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 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 1000 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有关学校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四、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创意组。(往年我院报名主要参赛组别)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5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三)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7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7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四)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 5 2015  3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2.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61日前正式入职)。

五、“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如参加大赛,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或其他赛道比赛(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要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六、报名方式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每名学生只可以参加一个项目。团队自愿聘请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申报者(第一作者)向其所在学院申报。

)报名参赛(即日起-2020625日)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

成功网上报名参赛队伍,经院赛评选可依据《附件四:文件81号关于印发《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申请创新创业学分。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611日,报名时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团报名队信息并上传参赛项目材料(电子版)并将电子版材料交至项目申报者(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团委

(二)提交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参赛后,将如下资料打包6月23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nuaa_zhangkai@163.com ,附件及邮件重命名为姓名+学号+互联网+报名。

1、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参赛项目资料。

2、附件三: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

3、网站成功参赛,报名成功截图。

    注:附件三推荐项目汇总表信息需与网上报名填写的内容一致。

 

该比赛已经列入学校本科生推免科技竞赛优秀加分项目。

群名称:第六届Hitwh互联网+交流群,群号:1094450363。请各学院负责该项比赛的老师和报名参赛团队负责人(每队最多加三人,备注团队名称+姓名)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更多资讯请登录https://cy.ncss.cn/(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查看。

  

附件一: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pdf

附件二:商业或项目计划书提纲和撰写注意事项.zip

附件三: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xlsx

附件四:文件81号关于印发《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语言文学学院互联网+大赛工作领导小组

2020-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