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申请:2020年10月23日――2019年10月26日上午10:00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经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请进行申报。(附:2020年语言文学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公示http://sll.hitwh.edu.cn/2020/0924/c867a127393/page.htm)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填写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附件3规范及要求填写)、附件0:《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填写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2019-2020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人填写附件6:《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评选条件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
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上一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 和 学习成绩排名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人在其他方面表现优异评审标准》。
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同学:
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年度学习成绩排名 或 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前50%,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一年度和本年度均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优先获得:(一)双亲去世、单亲或父母残疾的学生。(二)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优抚对象的学生。(三)来自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
国奖和励志申请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上午10:00
国奖电子版材料: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0:《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国家励志纸质版材料: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国家励志电子版材料:附件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2019-202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国家助学金纸质版材料:附件6:《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国家助学金电子版材料:附件6:《2020-2021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以上纸质版材料截止时间前交到B楼大厅辅导员信箱。
以上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前发至学院实践部公邮HITYYSJ@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申请。
注意:未按时上交材料以及未按照填写规范填写表格者(填写注意事项参见样表内容及附件3:《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名额和资助标准由中央管理部门按程序下达高校,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平均3300元,学校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学院名额和资助标准,最新参考标准分为一等3800元/人·年、4000元/人·年,二等2800元/人·年、3000元/人·年两个等级四个金额标准。实际发放标准依据国家最新文件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参考标准基础上进行调整。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大学期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马祖光奖学金、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最具影响力毕业生奖学金评选,但只能获得后三项奖学金其中一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一、二、三奖学金;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马祖光奖学金、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最具影响力毕业生奖学金评选,但只能获得后三项奖学金其中一项。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
四、联评形式
1、国家奖学金:由申请的同学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自我展示,限时五分钟,展示内容不限。展示所需PPT请于10月26日晚上8:00前发至学生会实践部公邮HITYYSJ@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且不能再修改。 所有评委根据该同学展示进行投票。
2、励志奖学金:申请同学无需到达联评会现场,但务必在申请表上将自身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情况描述尽量详细。联评会上由申请同学班主任在现场对该同学情况作出详细说明,评委根据材料描述情况进行投票。
3、国家助学金: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及申请表进行评定。
五、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暂定为:10月27日晚上7:00 B315(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各专业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审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
3、评审成绩的计算:最终成绩=本年度综合素质考评成绩*90%+评委投票(每得一票记1分)。
4、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评委投票得票高的排名靠前。
六、学院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在院内外进行公示。
七、名额分配
因学校下拨名额暂未确定,附2019年获奖名单作为参考,今年名额将根据学校下拨情况及各专业基础人数进行调整分配。
附:语言文学学院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http://sll.hitwh.edu.cn/2019/1009/c867a112883/page.htm
附件材料.rar
语言文学学院
2020-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