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校长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人:张凯  发布时间:2021-05-10   浏览次数:521

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第四届“校长杯”创业大赛的通知,通知原文:http://today.hitwh.edu.cn/2021/0507/c1024a137292/page.htm,现特举办语言文学学院“校长杯”创业大赛院内选拔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本届赛事按照“立项、中期检查、项目初审、决赛答辩”的方式进行。

创业大赛分创业计划类(甲类)、创业实践类(乙类)两个类别。每位学生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仅限一项,参赛作品信息提交后不允许变更、修改。

1)参赛对象要求:创业计划类、创业实践类均面向所有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3年以内的毕业生,每个项目参赛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10人;鼓励跨专业、跨年级、跨院系组建团队,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推荐单位。

①创业计划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在报名结束之前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20218月之后注册为截止时间)。

②创业实践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已经运营3个月以上(20218月之前注册),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未满3年的毕业生(20187月之后毕业生)的项目。

2)参赛作品提交要求:立项报名时提交立项申请书;结题参加评审时候提交材料为项目说明书及一份完整的商业策划书BP,项目必须有明确的方案名称和设计的企业名称。项目应描述公司的商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的进程,说明所需资源,揭示风险和预期回报等。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创业实践类的项目在报名时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不齐的参赛团队取消其参赛资格。

二、竞赛奖励政策

院内选拔赛邀请专家评委对各类别参赛项目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另行通知,根据评委会意见评选出语言文学学院“校长杯”创业竞赛院内选拔赛一等奖、二等奖(名额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并择优推荐参加校赛,校赛二等奖以上可获奖金(校赛相关安排参见校赛通知原文及后续通知)。

获院一等奖、校二等奖以上同学可以根据《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4)》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实践学分,院一等奖团队负责人1.5学分,团队成员1学分;校一等奖团队负责人2学分,团队成员1.5学分(如教务处相关规定有变动以最新方案为准)。

成功参加院赛即可获加个性发展分1分。

获得参加重点科技竞赛训练营或的资格,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可继续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国家级比赛,同时有资格参加创业商学院创业精英培训班、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三、报名材料及时间节点

报名截止时间52612:00

提交材料:

电子版:附件1汇总表、附件3 “校长杯”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初稿)只需要初稿即可。

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yyfdyzl@163.com(语言辅导员助理首字母) 

立项成功后请于

101816:00前,学生项目团队向项目负责人(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团队提交项目申报书(正式版)和项目作品(论文)

    四、校赛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57

下发第四届“校长杯”大赛通知

57-526

赛事宣传,学生组队报名,提交立项申报书至学院

528-531

院系提交学院项目立项汇总表

61-96

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项目

6

重点项目路演活动

99-920

各学院组织完成参赛项目的中期检查(重点团队,重点指导)

920-1018

各团队继续完善项目

1018-111

学院组织完成赛事初审,并形成推报名单

111-113

完成作品提交

113-1128

学校评审、决赛答辩路演

附:语言文学学院第三届“校长杯”创新创业竞赛院内选拔赛获奖名单

http://sll.hitwh.edu.cn/2020/1102/c867a128879/page.htm

 附件1:2021年第四届“校长杯”创业竞赛语言文学学院立项汇总表.xlsx

附件2: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校长杯”创业竞赛评审标准.docx

附件3:“校长杯”创业大赛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创新创业学分修读管理办法.pdf


语言文学学院校长杯竞赛工作领导小组

202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