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公示通知
发布人:张爽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12

根据校区《关于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语言文学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细则公示,现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评选范围

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6)凡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内不得申报奖学金,原则上不得申请各类困难资助。

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各类别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

2023-2024学年(2023秋季+2024春季)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学习成绩(学分绩)排名都在评选范围内位于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相关文件都已发送至班长群),符合条件同学已单独拉群,如果有符合排名条件但不在群的同学请联系辅导员反馈。

国奖补充说明:

1)国奖不得连续获得(去年获评国奖者不再参评今年国奖)

2)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的学生,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以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经学生所在学院(部)审核盖章确认。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艺术表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参见附件1。

3)申报者准备5分钟PPT,于联评会上进行自我展示。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

学习成绩优秀,2023-2024学年(2023秋季+2024春季)学习成绩(学分绩)排名综合测评排名达到评选范围内的50%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上一年度须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优先获得:(一)双亲去世、单亲或父母残疾的学生。(二)革命烈士子女和社会优抚对象的学生。(三)来自少数民族居住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四)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不需要联评,由学院评审小组根据申请材料确定。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本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需要申报)


二、申请流程

评选对象: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学生,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我校在籍全日制预科、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经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请进行申报。国家助学金工作将单独通知申报同学。


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填写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附件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l。

请严格按照附件8: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 填写。其中必修课门数指2023-2024学年。

获得国家奖学金者,不能获得本学期2024秋及下学期2025春人民奖学金。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人填写附件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3请详细写明个人实际情况,如表格篇幅有限可另附一页书写个人情况。学院评审小组将根据材料进行评审推荐。其中必修课门数指2023-2024学年。表中红色为示例,请参照。

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者,不能获得本学期2024秋及下学期2025春人民奖学金。


申请国家助学金(经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申请人填写附件4: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中红色为示例,请参照。附件6: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三、时间节点

所有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5日21:00

国奖电子版材料: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word、附件7: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exce

国家励志纸质版材料:附件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表格控制在一页内)个人情况部分可另附一张纸详细写明。

国家励志电子版材料:附件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国家助学金纸质版材料:附件4: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控制在一页纸内,可调整字号大小)

国家助学金电子版材料:附件4: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6: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以上纸质版材料(照片插入后打印,不用粘贴)截止时间前交到B楼大厅辅导员信箱(注意不是学生会信箱,是辅导员信箱)。

以上电子版材料截止时间前发至学院实践部公邮HITYYSJB@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压缩包名称重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申请。

注意:未按时上交材料以及未按照填写规范填写表格者取消评选资格。


四、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按照国家规定,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按年一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按年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名额和资助标准由中央管理部门按程序下达高校,学校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学院名额和资助标准,实际发放标准依据国家最新文件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参考标准基础上进行调整。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人民奖学金。大学期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马祖光奖学金、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最具影响力毕业生奖学金评选,但只能获得后三项奖学金其中一项。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人民奖学金;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马祖光奖学金、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最具影响力毕业生奖学金评选,但只能获得后三项奖学金其中一项。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国家励志奖学金、人民奖学金。


五、联评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由申请的同学自行制作PPT,于联评会上进行自我展示,限时五分钟,展示内容不限。展示所需PPT请于10月6日21:00前发至学生会实践部公邮HITYYSJB@163.com,邮件名称及附件名称重命名为:学号+姓名+国家奖学金PPT。 所有评委根据该同学展示进行打分。

2)励志奖学金:申请同学无须到达联评会现场,但务必在申请表上将自身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情况描述尽量详细。联评会上由申请同学班主任在现场对该同学情况作出详细说明,评委根据材料描述情况进行推荐。

3)国家助学金:由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及申请表进行评定。


六、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暂定为:10月8日晚上7:00 B315(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1)学院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各专业系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以及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审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评选。

3)评审成绩的计算:最终成绩=本年度综合素质考评成绩*50%+评委评分*50%

4)最终成绩排名靠前者获得相应奖项;如果最终成绩相同,评委评分高者排名靠前。


七、学院公示

评审结果将在评审结束后在院内外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区。


2024年国奖、国家励志、国家助学金附件.zip


语言文学学院2024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