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区《2024年春季学期人民奖学金评选通知》,结合语言文学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语言文学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奖学金评选细则》,公布如下:
一、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尊敬师长,团结、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二、奖学金的限制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素质综合考评等级在中等以下(含中等)。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以下同)处分。
3.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成绩不及格有一门以上。
4.本学期没有注册的学生。
三、各类别奖学金评选细则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目前奖励面最大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占学生总的20%,它用于奖励在大学生素质综合考评中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等级、比例与金额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三等,评定比例和奖学金为:一等比例为3%(未达到一等人数比例的班级按一等荣誉、二等金额发放),奖学金为1000元;二等比例为7%(未达到二等人数比例的班级按二等荣誉、三等金额发放),奖学金为500元;三等比例为10%,奖学金为250元。
2.评选条件
(1)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在本专业学生的前10%以内,满足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2)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在本专业学生的前25%以内,满足实习课成绩均在良好以上或全部中等以上。
(3)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必须满足本学期综合素质测评的成绩在本专业学生的前50%以内,满足实习课成绩全部中等以上。
根据以上评选要求及语言学院综合测评结果,获得一二三等奖学金名单如表格所示:
2024年11月人民奖学金公示.xlsx
如有问题请于2024年11月4日中午12点前与辅导员联系反馈,最终名单以最终公示版为准。
(二)单项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是用于奖励在社会兼任工作、社会实践、学习成绩、体育运动、艺术活动、新闻文学、英语竞赛等某一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本科学生。单项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
1.奖学金比例与金额
单项奖学金总的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奖学金为100元,其中8%由院系评定,2%由学校评定。院系评定的单项奖学金,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各类单项奖学金的比例和评定细则,评定比例和细则要向学生公布,学校备案。学校评定的单项奖学金,主要设立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校各类学生组织的优秀学生干部。
2.奖学金类别及评选条件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担任校共青团、学生会以及其他学生组织的干部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担任院系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干部以及团支部干部、班级干部(包括寝室长),辅导员助理、班主任助理任期满一学期,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在大学生素质考评中,其组织管理能力考核等级为优秀。(我院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时主要考察申请人在院系和书院任职时完成工作情况,有专门单项奖学金名额的其他学校组织或社团任职情况不予考虑。)
证明材料:无
(2)社会实践奖学金
积极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作出突出成绩;或参加教学计划以外的社会实践活动收获大,提交水平较高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社会实践总结报告。(本学期获得知行合一奖学金同学不再申请)
证明材料:盖章的实践接收证明与实践日志照片或扫描件
(3)学习优秀奖学金
未获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而一学期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或单科成绩排名专业第一并且唯一第一名。
证明材料:成绩单照片或扫描件
(4)学习进步奖学金
一学期平均成绩在班级或专业进步10个名次以上(含10个名次)。
证明材料:综合素质考评表电子版(排名版)
(5)体育运动奖学金
在校级体育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参加校运动会两个项目以上(包含两个)。
证明材料:校运动会不用提供,其他比赛提供获奖证书照片或者扫描件
(6)艺术活动奖学金
在校级文艺比赛、辩论比赛、演讲比赛以及其它艺术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或者在学院或者书院组织的文艺类晚会担当主持人。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照片或者扫描件
(7)新闻奖学金
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长篇通讯(800字以上)3篇,或在校级报刊、新闻网发表消息8篇。
证明材料:新闻截图、刊物的照片或扫描件
(8)文学奖学金
在校级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或在校刊上发表文学文章3篇。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刊物的照片或者扫描件
(9)英语奖学金
在校级英语学习竞赛中成绩突出。
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照片或者扫描件
(10)其他奖学金
系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证明材料:可佐证的证书照片或者扫描件或者截图等
3.申请程序
填写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于11月5日20点前将电子版发到实践部公邮HITYYSJB@163.com。附件及邮件重命名:学号+姓名+单项奖学金种类,例如150510101张三 新闻奖学金。
4.注意事项:
(1)本学期已获得优秀学生一二三等奖学金的同学不再申请单项奖学金。
(2)本学年受到院级以上处分的与无故缺席学校和院系活动学生不得申请任何奖学金。
(3)每个人只能申请一项单项奖学金。
(4)申请单项奖学金必须有相应的佐证材料,材料不全、未按时上交材料、表格格式不规范者取消评选资格。
(5)获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加2024-2025学年内(本学期+下学期)人民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以上细则公示期11月1日——11月4日,如有异议请联系辅导员反馈,公示期内无异议,将按细则进行学院评选工作。
语言文学学院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语言文学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