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学学院关于开展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初评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张爽  发布时间:2025-12-10   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激励校区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校友企业捐资,设立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下文简写为泽世奖学金),现开展泽世奖学金评选。

  学院成立由基础教学部党委书记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不少于7人。学院评审小组对上交材料进行函评初审,选出1名同学(根据校区名额分配),上报学校进行复审。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2.具体评审指标

  泽世奖学金申请人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相应条件:

1)品德良好,学生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班级同学互评成绩均在班级前50%(含50%)。

2)综合素质高,具体体现为积极进取、勤奋好学、责任感强、在团队合作中有奉献精神。

3)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平均学分绩排名在专业内前50%(含50%);对于平均学分绩没有进入专业前50%,但达到前6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泽世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

4)评选对象为校区在籍全日制本硕(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毕业年级未就业的学生,学生实际情况由学院进行核实,其中拟就业的学生指毕业后准备直接参加工作的学生,未就业的学生指未确定就业去向的学生,不包含保研(读博)、出国、已确定工作的学生。

二、评选范围

  泽世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校区在籍全日制本硕(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毕业年级未就业的学生。

三、奖励标准及发放办法

  泽世奖学金获得者10名,每生每年10000元。泽世奖学金提名奖获得者10名,每生每年5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

限制条件: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奖学金评定补充办法》要求,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十佳大学生、最具影响力毕业生,三项评选获奖不兼得。

四、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以及提供成绩单、互评排名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证明材料等。

2.请于12月12日中午12:00之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辅导员办公室,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itgjyx@163.com。

3.纸质版材料包括:《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泽世·德才兼备奖学金个人事迹》(附件3)(附件4);纸质版材料请送至辅导员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审批表(附件2)、《个人事迹》(附件3)、《申报汇总表》(附件4)、1张个人生活照、1张个人证件照,电子版材料请发至邮箱:hitgjyx@163.com。

附件.zip

语言文学学院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