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弘扬“政治引领、典型引路、品牌带动、校训育人”思想政治语言文学学院关于评选2026届本科生哈尔滨工业大学 “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工作传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和引导青年学生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民族复兴、龙江振兴紧密结合起来,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开展2026届本科生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哈工大校级优秀毕业生
一、名额
评选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0%。各专业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校优秀毕业生学习成绩排名前30%(参考年级群内2022级前七学期学分绩,如有异议可联系辅导员)。
3.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6.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十佳学业帮辅志愿者”“十佳研究生党支部书记”“十佳青年志愿者”“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英才”“五四奖章”等荣誉称号(以所列奖项为准,奖学金、竞赛类奖项不算,证书落款需要为哈工大或校级及以上)。其中,获得荣誉称号要求以德育为主;奖项要求校级及以上,校区级的奖项不算,如校区优秀团员、校区优秀团干部等不算,具体以证书落款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5月9日12:00
2.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至hitgjyx@163.com,邮件名称与压缩包名称相同命名为:姓名+校级优秀毕业生
3.报名提交材料:以下1-4材料打包压缩(命名为姓名+校级优秀毕业生)
(1)附件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以第三人称填写,控制在一页内,可以调节字号,表格不可删除行)
(2)附件2:学院推荐候选人名单汇总表(若毕业去向暂未确定,请在毕业去向(就业单
位)一栏填写“暂未确定”。主要获奖情况需写清楚获奖时间和奖项全称,按照重要程度填
写至多5项。如2023年12月获国家奖学金;2022年11月获哈尔滨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参考2023届示例)
(4)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不要自拍,要求清晰单人露脸横版半身照,积极向上,样式可参考学院二楼优秀毕业生展示墙)命名格式:姓名-个人照片。:
四、评选组织
1.学院评选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为组长,负责学生工作和教学的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组成的评审小组,在学院评审小组的参与和指导下,组织院级评选。
2.工作流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下而上开展评选,满足条件的同学可自由申报。学院组织评选并将结果在院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区。
五、其他说明
1.对于学习成绩排名30%-50%的学生,或在校期间未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即不符合评选条件中第7条要求)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标准详见附件2),也可参加优秀毕业生评选,总比例不能超过学院可推荐总人数5%,需由学院院长、书记共同进行书面推荐,并提交翔实的证明材料。
2.学校评选结果公示后,到毕业生离校前,对有考试成绩不合格,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法按期正常毕业以及有举报的优秀毕业生,一经核实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3.请申请同学严格按照表格内的填写说明填写表格,如果格式不规范或未按要求填写,将会被取消评选资格。请申请同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提交材料,逾期未交视为放弃。
4.其他未尽事宜可参考学校通知
https://webvpn.hitwh.edu.cn/http/77726476706e69737468656265737421e4f8459d3e7e60596a1f81e29d51367b3156/2026/0507/c1024a213082/page.psp
语言文学学院院级优秀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自觉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
3.坚持锻炼,身体健康,具有坚韧的意志品质和拼搏进取的精神;
4.累计曾挂科不得超过2门;
5.重点考察在校期间服务同学,为学院作出突出贡献,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
二、时间安排和评选流程
1.时间流程安排
5月7日-5月9日12:00组织申报
5月9日-5月11日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并进行函评评选
2.上报材料
以下1-3材料打包压缩至邮箱hitgjyx@163.com。邮件名称与压缩包名称相同并命名为姓名+院级优秀毕业生。
(1)院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命名格式:姓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信息采集表)
(3)个人电子照片(横版,分辨率不低于1024x796,不要自拍,要求正面清晰积极向上,样式参考学院二楼优秀毕业生展示墙)命名格式:姓名-个人照片
上报时间截至5月9号中午12时,表格格式不规范及超时者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
语言文学学院评选附件.zip